咨询服务热线:400-123-2818
发布日期:2023-01-02 01:37:14阅读: 次
BOB关于对冀屯镇宪录村原村委主任袁祝国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2002年秋,村民郭××和时任村委会主任袁祝国商量使用村倒闭闲置的大理石厂建面粉厂,由郭××个人出资建厂房,购买面粉加工设备,面粉厂盈利后再与村委会分红,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郭××经营面粉厂至2003年底倒闭,袁祝国未及时处理郭××使用村集体场地,致使郭××一直占用大理石厂至今,期间,郭××将个人购置的设备出售,BOB并将大理石加工厂场地对外出租。BOB2019年2月20日,袁祝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对冀屯镇宪录村原报账员范昌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2005年4月,范昌春从村会计岗位离任后,受继任会计委托,将宪录村1994年至2005年的会计资料存放于自家。因保管不善,2018年11月,发现1994年至1995年的所有账簿、BOB1997年凭证、2004年的账本及凭证和2005年凭证遗失,至今未找到。2019年2月20日,范昌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对冀屯镇前姚村原党支部书记施绍亮等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2012年,时任前姚村党支部书记施绍亮、组织委员贾保宏、第二党小组组长李全义,明知村民施曹军有隐瞒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BOB仍推荐其为本村入党积极分子,并按程序顺利转为正式党员。2019年2月20日,施绍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贾保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BOB李全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